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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日期: 2021-10-21 16:31:17 作者: 王琼

关于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补充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10月19日发布的《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48号)》,现对我市10月举行的多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于10月4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10月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北京市丰台区,10月17日以来有湖南省长沙市,10月18日以来有宁夏吴忠市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要立即向本人所在单位(含正在居住的酒店)、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方可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仍按原公告执行。

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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