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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日期: 2020-11-19 11:42:01 作者: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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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1.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内容真实、合法的。

2.资金和账户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

3.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不得通过“保本保底”的委托理财、发行柜台债券等非法方式融资,不得以他人名义开立多个账户。

4.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转借给他人使用。

5.业务隔离,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操作,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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